YYCR-2017-10001
各縣市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湖南省創新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湘財社〔2015〕35號)和《中共岳陽市委岳陽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創新創業帶動就業的若干意見》(岳發〔2015〕17號)精神,我們制定了《岳陽市創新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岳陽市財政局
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27日
岳陽市創新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創新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管理使用,提高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根據《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創新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湘財社〔2015〕35號)、《中共岳陽市委岳陽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創新創業帶動就業的若干意見》(岳發〔2015〕17號)和《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岳政辦發〔2015〕30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創新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以下簡稱扶持資金)是指專門用于扶持創新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扶持資金的籌集、使用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扶持資金按照?顚S玫脑瓌t,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標準和程序使用。扶持資金在就業專項資金中單獨列支,不得與就業專項資金的其它支出項目混用。
第五條 各縣市區要加大對創新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投入,設立本級扶持資金,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扶持資金管理使用配套辦法。
第二章 資金籌集
第六條 扶持資金的來源主要包括同級財政年度預算安排、上級財政補助的扶持資金及從上級下達的就業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的資金。
第三章 資金使用及審批程序
第七條 扶持資金主要用于:
(一)擴充創業擔保貸款擔;鸷脱a充貼息資金;
(二)對帶動就業效果明顯的部分創新創業載體等進行扶持獎補;
(三)創新創業導師專家服務團隊和創新創業項目庫建設;
(四)高校(含普通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特殊教育學院,下同)畢業生創新創業項目扶持;
(五)初創小微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一次性開辦費補貼、創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商標注冊補貼;
(六)創新創業帶動就業各項大賽等主題活動經費;
(七)實施市級“百優資助”工程評選獎勵;
(八)經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同意用于創新創業帶動就業方面的其它支出。
第八條 擴充創業擔保貸款擔;鸷脱a充貼息資金。當市本級及縣市區創業擔保貸款發放余額超過擔;5倍時,可從扶持資金中擴充擔;;市本級及縣市區財政按現行政策規定應承擔的25%貼息資金確有困難時,可從扶持資金中補充貼息資金。將符合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 )、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扶持范圍。
第九條 對帶動就業效果明顯的部分創新創業載體等進行扶持獎補。創新創業載體扶持獎補資金主要用于為入駐企業提供創業就業服務、經營場所租金減免以及園區(基地)管理運行經費,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
(一)市人社局會同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單位,每兩年培育4個左右的市級創新創業帶動就業示范基地(含示范園區、示范創業實訓基地、示范眾創空間),并根據在孵企業個數、創業孵化成功率、存續期、創業帶動就業人數、創業活動承辦次數等情況,在綜合評估后,按規模分兩檔,示范園區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以獎代補資金;示范創業實訓基地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以獎代補資金;示范眾創空間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以獎代補資金。具體申領審批流程見第十六條及附件1。
(二)每年在全市開展市級創新創業示范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的創建活動,由市人社局會同市財政局在全市范圍內擇優評選創新創業帶動就業成效顯著的1個示范縣市區、10個示范街道(鄉鎮)、10個示范社區(村),給予適當獎勵。具體申領審批流程見第十六條及附件2。
第十條 創新創業導師專家服務團隊建設。市本級及縣市區應分別建立創新創業導師專家服務團隊,對創新創業導師專家按規定開展創新創業指導服務活動的,給予創新創業服務補貼,所需資金每年由人社部門統計確定創新創業服務導師專家補貼總數并據實補貼。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補貼標準,從外地來本市指導服務的創新創業導師專家,應適當給予一定交通食宿費補貼,具體標準參照我市公務差旅費補助辦法。
第十一條 創新創業項目補貼。通過向社會征集、購買或引進等方式開發的創新創業項目,經創新創業導師專家庫成員評估論證合格,并入選當地創新創業項目庫的,對創新創業項目的提供方給予1000-2000元/個的創新創業項目補貼。申報創新創業項目補貼的創業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省、市產業發展政策,具有市場前景好、投資小、見效快、原創性等特點,連鎖加盟類項目除外。各地通過報紙、電視、網絡、創意市集等方式宣傳和推介當地創新創業項目庫中的創新創業項目或開展創新創業項目對接等活動,產生的相關費用可據實從同級扶持資金中列支。具體申領審批流程另行規定。
第十二條 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項目扶持。主要用于高校畢業生初始創業一次性創業補貼、經營場所租金補貼、開辦費補貼和經財政、人社部門共同批準的用于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的其它支出。
(一)高校畢業生(含非本地戶籍,下同)自畢業學年起3年內在我市范圍內初次創辦小型微型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合法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帶動就業3人以上的,可給予最高5000元/戶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具體申領審批流程見第十六條及附件3。
(二)對于畢業3年內的高校畢業生進駐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眾創空間)創業,在開業滿1年后能繼續穩定經營的,按每戶每年不超過5000元的標準,給予兩年經營場所租金補貼和開辦費補貼。已享受本項優惠政策的不再享受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具體申領審批流程見第十六條及附件4。
第十三條 對本市范圍內符合產業政策的創新型初創小微企業或個體工商戶(除廣告、桑拿、網吧以及其它國家產業政策不予鼓勵的行業外),其領取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且營業收入穩定上升,工商注冊登記時間距扶持資金申報日期在3年以內,帶動就業5 人以上的,給予總額為10000元/戶一次性開辦費、創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和商標注冊補貼。已享受本條優惠政策的不得重復享受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的優惠政策。具體申領審批流程見第十六條及附件5。
第十四條 組織開展系列創新創業競賽活動,并對在活動中擇優評選出的先進個人和單位給予一定的獎勵。搭建創新創業者交流活動平臺,舉辦創客沙龍、創業論壇、創意市集等主題活動,大力宣傳創新創業先進典型。
第十五條 實施市級“百優資助工程”評選獎勵。由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和市工商局共同舉辦,從2016年起,連續五年實行市級“百優資助工程”,每兩年根據公開評選結果,對創新創業帶動就業成效顯著的50個個體工商戶和50個優質初創企業,給予一次性創新創業獎勵和跟蹤扶持。具體評選辦法由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共同制定。
第十六條 市級扶持資金申報審批程序。申報創新創業載體等以獎代補扶持資金、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扶持資金、創新型初創小微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扶持資金等,由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在每年3至5月份向創業所在地人社部門申請,創業所在地縣市區人社部門按照1:3的比例初選上報,市人社局在6至9月份牽頭組織相關創新創業導師專家依據評審資料,進行實地檢查,擇優擬定扶持對象,經岳陽日報公示7天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市人社局、市財政局予以確定。扶持資金由市財政局統一撥付至市人社局后,市人社局及時撥付至扶持對象的銀行賬戶。
縣級扶持資金申報審批程序由各縣市區自行制定。
第四章 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財政部門會同人社部門負責扶持資金的監督管理,建立和組織實施資金績效評價制度,提出評價意見,作為安排扶持資金的重要依據。
第十八條 扶持資金的使用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省、市財務管理規章制度,遵循“講究效益、科學規范、?顚S谩钡脑瓌t,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對違法違規使用扶持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紀進行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九條 財政和人社部門要完善財務核算制度;鶎尤肆Y源社會保障服務機構要在全面掌握和了解本轄區各類人員創新創業情況的基礎上,分別建立全面完整的創新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統計臺賬,確保扶持資金使用績效考評和統計報表數據完整準確、有據可查,自覺接受上級人社、財政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